校內表揚計劃

計劃名稱

目的

申請資格

評審準則

接受申請時間及

申請方法

負責教師

傑出學生選舉

ü   選拔在品學、服務及活動上皆表現傑出的學生;

ü   作為同學的典範

ü 曾獲頒全人發展奬勵計劃1金或2銀的學生

ü  成績優異;

ü  品行良好;

ü  在校內最少參與一項服務或在社、學會、小組或制服團隊擔任重要職位,並表現良好;

ü  在服務、體育、藝術或其他課外活動有傑出表現

5

 

馮家强老師

優良隊員及幹事會成員獎勵計劃

ü 鼓勵幹事或隊員積極籌組或參與課外活動

ü 表揚幹事或隊員在課外活動的優良表現

ü 學生會、社、學會等的幹事會成員;

ü 制服團隊、運動校隊、才藝組織等成員

ü  能主動帶領、組織及管理隊/組內活動,或帶領隊員參加比賽

ü  處事認真,具責任心

ü  勤奮堅毅,能樹立良好榜樣

ü  出勤率良好

每年9月及10

可直接向相關組別負責教師索取申請表格

優秀運動員

ü 鼓勵運動校隊成員在校內及校外比賽爭取佳績;

ü 成為其他校隊成員及一眾同學的榜樣

ü 運動校隊成員

ü  於校外比賽有優秀表現

ü  具備運動員應有的德行

ü  積極參與校內體育活動

ü  為校隊及校內體育活動熱心服務

ü  具相關專項資歷

每年4月及5

陳敏琦老師

運動校隊鼓勵計劃

ü 表揚本校運動校隊成員在練習及校外比賽的努力;

ü 建立正面文化

ü 運動校隊成員

ü  出勤率良好

ü  表現積極,態度認真;

ü  曾參加校外比賽

每年5

 

運動校隊負責教師推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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